活性炭吸附治理有機廢氣操作簡單,效果穩定,但在使用前需要對有機廢氣進行預處理,否則會影響活性炭的使用效果及時間。
以下是利用活性炭吸附工藝凈化有機廢氣時,對廢氣預處理的要求:
1、濃度
除溶劑和油氣儲運銷裝置的有機廢氣吸附回收外,進入吸附裝置的有機廢氣中有機物的濃度應低于其爆炸極限下限的25%。當廢氣中有機物的濃度高于其爆炸極限下限的25%時,應使其降低到其爆炸極限下限的25%后方可進行吸附凈化。
2、溫度
進入吸附裝置的廢氣溫度宜低于40℃。
3、濕度
由于活性炭表面通常含有大量的含氧基團,一般活性炭均具有較強的吸水能力,與有機物產生競爭吸附作用。
活性炭中含有灰分(金屬氧化物),提高了其吸水能力。
4、顆粒物的含量
進入吸附裝置的顆粒物含量宜低于1mg/m³
5、成分
高沸點(或“半揮發性”)物質再生困難,在活性炭上聚集,如硅烷、油脂等化合物,需要通過冷凝、過濾、吸附等預處理首先進行去除,在吸附氣體中即使含有微量的高分子物質或聚合性物質,在活性炭中聚集,也會很快引起活性炭吸附性能急劇下降。
活性炭表面具有催化活性,會與一些化合物部分進行氧化、水解等催化反應。
山東活性炭廠家建議,達到以上幾點要求,根據工藝條件選擇VOCs活性炭并科學計算活性炭裝填量及更換時間,可以實現廢氣穩定達標排放。